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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1日 星期四

論說文的定義

http://www.tp.edu.tw/composition/r/essay/01.jsp


一、說明文的定義:
 客觀的解釋或說明事物、事理,作者不做任何批評或主張,其目的在讓讀者清清楚楚的了解他所知道的一切事實。
二、議論文的定義:
 作者主觀的表達自己對人、事、物的看法,或批評他人所提過的論點,其目的在使讀者相信他所說的道理是最權威,也是最正確的。
屬於論說文範疇的文章,純粹說明的說明文或純粹議論的議論文,都不常見,通常是說明中有議論,議論中有說明,至於比例的輕重,視作者對題目的立意來決定。
三、論說文的定義:
 將說明文和議論文合併使用,使兩者互為表裡,形成說明中有議論,議論中有說明的文體。我們稱這種合併使用的文體為「論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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