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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新詩仿作格式

(眼睛)                                                        ()
我的(眼睛)()                                     我的(翅膀)()                                    
可以(裝得下)(太陽)                                 可以(飛得過)(高山)                                       
(裝得下)(星星)(月亮)                          (飛得過)(大海)(高樓)                                    
(裝得下)(整個世界)                                 (飛得過)(整個地球)                                      
可是卻(裝不下)                                        可是卻(飛不過)                                        
(一粒小小的砂子)                                    (一個小小)(鐵籠)
                                      
(花園)                                                       (鉛筆)                         
我的(花園)()                                    我的(鉛筆)()                         
可以(種得下)(大樹)                                可以(寫得出)(心情)                                    
(種得下)(櫻花)(梅花)                         可以(寫得出)(高興)(快樂)                                  
(種得下)(漂亮的花朵)                            (寫得出)(整個生命)                            
可是卻(留不住)                                       可是卻(寫不出)                           
(一個季節)(美麗)                                (一個小小)(心願)

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複習考時間更新...有做更動1/5

PS:只有星期五的C8是回家作業
其他都是在校考試
C: 國語           M:數學





One Direction - What Makes You Beautiful (5 Piano Guys, 1 piano) - ThePianoGuys

2014年12月27日 星期六

標點符號教學...私名號 橫書 寫法

私名號
1.直書時,標示在「專有名詞」左邊;橫書時,標示在「專有名詞」下面。「專有名詞」包括:人名、地名、朝代名、學校、國家......等等。
  例:海綿寶寶派大星一起去台北陽明山上賞花。

資料出處

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

新詩寫作的初入門...譬喻&轉化

新詩寫作的初入門
剛開始寫新詩的時候,一般而言,最常犯的錯誤就是太過散文而遺失了詩的精練。由於新詩表現手法相當的自由,標準不盡相同,從而導致很多人誤以為新詩就是手札。
  手札所呈現的是極短的散文,鬆散而缺乏詩的精緻和韻味,一般公認的新詩的基礎是以迂迴的手法含蓄而大膽地表示出詩意,要含蓄的是詩意的留白,不要把話說的太盡,留給讀者一個想像空間。
  斷句的作用即是用來釋放詩想像的空間,以及語氣停緩的功能,而非胡亂斷句,當成一般標點符號使用,並非「將散文斷句就是新詩」,這是一般新手最普遍的錯誤認知。當然,新詩寫久後會有何時該斷句的直覺,不必刻意刁鑽。
  要大膽的是用字的部分,賦予新詩鮮明的意像,讓新詩[]起來。古時候的詩詞也有新詩的影子,「雲破月來花弄影」是不是相當鮮活?「猶恐雙溪蚱蜢舟,載不動許多愁。」是不是將愁形容得相當誇張,且印象深刻?
  因此,要讓新詩展現鮮明的意像和悠長的詩味,所以要透過所謂的【新詩技巧】。
  基本上,新詩不是把想說的話寫出來就行,這樣只能算是普通的散文寫作〔就算是散文,也有相當的技巧性存在〕用最一般的說法是,新詩是高度濃縮精練的文體,利用靈活的技巧將所要表達的情感意境含蓄婉轉地表現出來,一般最常用的是【譬喻和轉化】手法

入門篇第一式【譬喻】
    
譬喻部分就是一般的以物喻物,比如說雲像棉花糖就是一個比喻 ,但這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個造句,不足以構成新詩的主體,所以要用轉化和暗喻的手法加以輔佐,相輔相成的產生意像。
例如:
當寂寞從我身旁悄悄走過
跫音如深秋的落葉飄進我的眼底
〔這是初階手法,第一句用轉化將寂寞擬人 第二句用譬喻將跫音實體成物質,暗喻一個擁有寂寞眼眸的男子,這樣意象是否比平鋪直敘較為鮮明?〕

[是酒中最美的,是醉裡的夜歸] 
用字下得大膽,譬喻下得生動,新詩的意像於是倍增。
此詩將物件轉化成動作和行為,暗喻月的詩情和在月夜裡的醉歸 ,這是相當巧妙迂迴手法.,也是譬喻的高階運用。

入門篇第二式【轉化
    
轉化多半與譬喻相輔相成,是將物質或是事件本身,以人的觀點來賦予情感,這也是古詩裡頭常用的「寓情於景」,因為事物的本身缺乏情意,所以輔佐情感讓意象充分展現在字句裡頭,或可達到以物言志的目的。
例:「鷹阿!你何時才要收起漂泊?」 
   
將漂泊轉化成物件,而鷹為擬人。收起漂泊意味停止流浪,這是轉化的雙重用法。
「每一首詩都阻礙了我走向你的步伐 \我宛如逆水鯉魚 \愈發想要成龍\愈發費力」
   
這篇是綜合轉化和譬喻的手法,成功地將期許自己追求詩人那般的高妙意境的心情呈現給讀者,不同的方法交錯使用可以產生更高妙的新詩。

例:「孤獨在夜的懷抱中萌芽\笙蕭將寂寞吟成一段月光\雲裡的曇花回憶乍現,悸動的\情詩開  
始有了心跳的溫度。」
  配合轉化和譬喻不停的輪替,將戀情的失落與寂寞形容得鮮明,進而達到詩意的擴張和呈現,很多新詩皆是如此,倘若善加利用,這些基本手法就能寫出一篇新詩來,可謂「小兵立大功」,不能小覷這些基礎訓練!
  新詩的一磚一瓦,俱是作者靈心妙筆的呈現,當然這得要平時多多訓練想像力和聯想力,將兩件或是以上的事物串在一起,即是新詩的基本技法表現,當然,有些高段的新詩但求詩意而技巧較不鮮明,故不在此列。
本篇大部分著重在新手常犯的通病和錯誤,雖然多屬入門技巧,對於新手仍有一定程度的參考價值,所以建議想要嘗試新詩的同學,多用譬喻轉化和暗喻手法,並閱讀詩集、勇於創作,以上都是踏入新詩這個奇妙領域的不二法門,提供一些意見作為參考

真實的企鵝樣貌...動物園看不到的生龍活虎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一位自閉症的天才畫家_羅馬空觀素描

一位自閉症的天才畫家_羅馬空觀素描  
   自閉症的人通常有異于常人的特殊天份,   

以前的人不知道, 常常被放到"特殊教育班"一起教育,  
  也常被誤認為智能有問題,    但 autistic 只與 artistic  差了一個字 ,   
 上帝為他們開的另一扇門,  造就了另類的藝術家    DISCOVERY頻道有介紹過他  
 一般人的大腦會去篩選我們所看見的畫面是否予以保留
   大部份都是看過去就算了   除非特別強調要記下   
否則會忘記畫面的細節   
只留下大綱   
但像他這種人   
無法篩選   
所以舉凡看過的畫面都會留在腦海裡   
就醬子       
自閉症的Steven, 在11歲時, 只坐一次的直昇機, 
就畫出從空俯看的倫敦空中鳥瞰圖,
準確到連主要建築的窗戶數都一樣.       
現在到羅馬作測試, 
Steven 沒到過羅馬, 只在空中作45分鐘的直昇機, 
然後花3天的時間, 
在4.5碼 (4.11公尺)長的紙上,
畫出非常精確的鳥瞰圖.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以偽造文書詐欺他人使得以不當所得....之法律刑責 舉例

1.詐欺得以不當所得刑責部分 :
第339-3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偽造文書部分 :
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兩者加總+ 一罪一罰

若偽造2份文件詐騙他人得不當所得
應負可能刑罰
一份文件一罰...詐欺2年+偽造文書1年
第二份文件一罰...詐欺2+偽造文書2
總計...7年刑罰+另不當所得須還回本人

關於詐欺 不當得利 之法律刑責

不當得利法在實務上的發展(一)-王澤鑑教授見解之提出-

壹、基本觀念
一、意義
無法律上原因受利益,致他人受有損害者,應負返還責任之法律事件。
二、性質
純屬事件,不涉及人之行為,亦不要求請求權人與返還義務人具備主觀歸責要件,意即當事人之主觀注意程度或善惡意與否,皆不影響不當得利請求權之成立,而該主觀要素僅涉及不當得利返還「範圍」之問題而已

不當得利 詳見連結


欺罪服刑完畢,還要還錢?

        服刑是屬於刑事責任部分,算是國家懲罰被告之犯罪行為,惟其因詐欺取得他人之財物是否歸還,乃屬於民事責任部分。
  行為人故意侵害受騙人之財產,造成受騙人受有損害,受騙人可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侵權行為請求行為人賠償損害,屆時受騙人獲得勝訴後,即可查封拍賣行為人的財產以清償當初被騙的金錢。
  又或依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不當得利,「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請求行為人返還當初騙取之金錢。
上述兩個法律依據(損害賠償及不當得利)競合,受騙人可擇一行使。
詐欺罪 詳見連結  
 詐欺罪服刑完畢,還要還錢?




第 三二 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http://laws.mywoo.com/3/8/461/47.html

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大法官解釋(1)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32)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61)  行政函釋(9)
第339-1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  行政函釋(1)
 第339-2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5)
第339-3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  行政函釋(1)
第340條(刪除)最高法院刑事判例(2)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9)  行政函釋(2)
第341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二十歲人之知慮淺薄,或乘人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1)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2)
 第342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22)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56)  行政函釋(1)
第343條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前六條之罪準用之。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3)  行政函釋(2)
第344條
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1)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6)
第345條(刪除)最高法院刑事判例(2)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39) 

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所謂感動,不只是流流眼淚 專訪《一首搖滾上月球》導演黃嘉俊


文本網頁連結
http://www.funscreen.com.tw/headline.asp?H_No=479
4262013-09-22| 影人 |
所謂感動,不只是流流眼淚
專訪《一首搖滾上月球》導演黃嘉俊
文 / 洪健倫、吳若綺
「台灣的男人不像太陽,他們其實像月亮。」《一首搖滾上月球》的導演黃嘉俊曾站在UDN Talks的講台上這樣告訴台下的聽眾們。男人們總是人前故作堅強,把挫折、悲傷等負面情緒埋在角落深處,不許他人看到,甚至不許自己看到,那個陰暗面就是他們的月球背面。因而,比起女性,總是默默承受的台灣男人,在壓力超過心理負荷時,卻也最常是首先逃避或崩潰的那一個。
但在罕見疾病基金會裡,黃嘉俊導演看到不一樣的台灣男人,他們勇於面對挫折困擾,也樂於為其他夥伴分憂。其中,有六個老爸異想天開組了一個樂團,團名「睏熊霸」是這些老爸們最奢侈的願望,更打算唱進貢寮海洋音樂祭。這個年紀總和超過300歲的搖滾新團,八成是報名團隊中史上最老的一組。但是,為了平時心情的出口也好,為了夢想也罷,他們打算用一首首搖滾為他們的月球背面帶來陽光。這過程,和他們照顧罕病病童的辛勞,都被拍進了《一首搖滾上月球》,並將在10月4日,挾著台北電影節「觀眾票選獎」的氣勢登上院線。不只這樣,本片還受到擔任今年台北電影節評審團主席陳可辛的青睞,將由旗下電影公司引進香港、東南亞院線。
又是一部推上院線的感人肺腑紀錄片。但是在擦乾眼淚,走出戲院之後,這部影片和我們有什麼關係?和社會有什麼關係?甚至,什麼是紀錄片?它又要怎麼和台灣大眾建立起關係?
前陣子,CNEX製作總監張釗維先生和告訴我們,紀錄片是個提問者,對於的議題做了充分的資料整理和田野調查後,客觀理性的提供正反兩方足夠表述的空間,藉此引發觀眾對於特定議題的思考。我們也曾訪問了《拔一條河》的導演楊力州,他認為將嚴肅議題包裝在可口的糖衣之下,讓觀眾無意間吞下後,慢慢在心中醞釀、發芽,是他目前最好的方式。他們各代表著一種當下台灣社會對於「紀錄片」三字賦予的價值,前者來自於學院,講求理性、知識的純粹,後者貼近普羅大眾,將內容訴諸情感、眼淚等,不分知識階級的共通語言。他們的目的卻是相同的──引發討論,改變社會。
黃嘉俊導演的觀點無疑接近楊力州導演的看法。習慣大家叫他「黑糖」導演的他,不論在《飛行少年》或《一首搖滾上月球》中,他的視角如黑糖一樣暖心、微甜。片中或許沒有尖銳的提問,但是他用鏡頭尋找台灣社會「感動」的力量,並期望用大眾能夠輕易接受的語言,說好一個故事,藉此觸及最多的人,最後便能慢慢改變社會的最基礎面──人心。本期「放映頭條」訪問了黑糖導演,請他從這部耗時六年完成的紀錄片新作談起,和我們分享他心中紀錄片的核心價值。

您因為弟弟的工作而在2004年接觸到罕病基金會,並曾為他們拍攝公益影片,也先認識了李天佑教授和本片的罕爸們,但李教授後來的意外給你很大的衝擊,這事件是否也是促成您拍攝這些男人「月亮的背面」最初動機的一大關鍵?
黃嘉俊(以下簡稱黃):其實不完全只是李天佑教授的關係,這還可以回溯到我人生的更早一點階段。我以前在台中新社當兵,正好遇到九二一,我們第一時間就到新社現場救災,後來的一整個月都是在做災後重建。我帶阿兵哥到不同的受災戶幫忙整理家園,遇到不同的主人,也聽他們聊他們的故事,他們會和我們傾訴他們家在這次災難發生了甚麼事情,走了哪些人等等,但等他哭一哭之後,你再問他「接下來呢?」那些人回應多半是「還能怎麼樣?」不就眼淚擦一擦繼續開始生活。
幾天下來,發現一件事情很有趣,來接待我們的都是女主人,男主人都不在。我曾問過一些人:「怎麼幾天下來來的都是女孩子,那你們家的男生呢?」他們的回應多半是,家裡的男人無法承受一輩子心血,甚至好幾代祖產不見,或家人往生,所以有人因而喪志,躲在家裡不願意出來面對,有些人離家出走,有些人精神有了問題,有些人甚至選擇自殺。
聽到這樣的訊息,我便好奇台灣男人怎麼會這樣子,男人遇到這些災難、這些問題,不是更要展現你的Man Power,一肩扛起,帶著你的家人一起往前進?但現實卻不是如此,後來查了一些數據,台灣平常男女自殺比為2:1,男性普遍高過女性,而在災區甚至高達4:1。仔細再去思考原因,發現這跟傳統社會氛圍或教育觀念有關。因為我們從小就告訴男孩子要堅強,男兒有淚不輕彈,因而男人平常無法像女人一樣,可以隨意表達或宣洩情緒跟情感。等累積到不行的時候,他們就選擇崩潰,或是逃避。之後回憶這個生命點,後來再去跟李天佑教授那件事情扣在一起,才讓我開始覺得要拍一部討論台灣男性情感表現的故事。所以在2008年《飛行少年》結束之後,恰好我從2004年就已經在罕見疾病基金會認識一些爸爸,這段時間也一直在醞釀,所以要進行下一個計畫時,我便覺得這個題目已經成熟了,便從這個點著手拍攝。
請問當初是先有紀錄罕爸的構想,還是罕爸們先有組樂團的構想?可否請導演分享一開始的拍攝方向?
黃:其實我一開始就只是拍爸爸的故事而已,因為紀錄片沒有劇本,我就跟他們一起生活,一起經歷事情,所以當時只是以罕病家庭的爸爸生活所見所聞作為拍攝取材。音樂部分是到剪接階段時,才比較清楚確定覺得可以拉出兩條線:爸爸與家庭,爸爸與音樂。
可否分享從「不落跑老爸俱樂部」到「睏熊霸」成軍的過程?
黃:「不落跑老爸俱樂部」是巫爸和巫媽先組成的。會有這個老爸俱樂部的原因,是因為基金會先幫病童組了一個小朋友合唱團,透過每個周末到基金會練練歌、學學鋼琴、練練聲樂,他們可以認識其他的病友,讓他們互相支持。當時媽媽都會陪著孩子一起來,媽媽在一旁坐著沒事做,基金會就也幫媽媽組了一個合唱團。而罕爸則一直沒有這樣的團體,因為大部分的爸爸對孩子生病這件事,多處在逃避的狀態,只是當司機把孩子、媽媽送來,下課後再接回去。那時候巫爸和巫媽看到這樣的狀況,他們就想辦法慢慢號召兩、三個爸爸,也成立這樣的合唱團,團員慢慢增加到四個,到最多時接近二十個人,以練唱為主,慢慢讓爸爸們聚在一起,不會在周末時只是置身事外。

2008年「不落跑老爸俱樂部」的「罕爸康樂隊」於成立第一年舉辦的音樂會
(影片來源:罕見疾病基金會官方YouTube頻道)

這部片的主角「睏熊霸」的五六位團員當初也有參加這個合唱團。鼓手勇爸跟吉他手李爸本來就在合唱團裡伴奏,所以他們基礎算很好。從2008年合唱團成立時我就已經持續在拍,但那時大家還沒有組樂團或參加音樂祭的想法,那是在最後兩年才有。勇爸曾經組過樂團,有一天他們合唱團練完聊天的時候他們就說,大家越唱越好,如果誰再去學個樂器、組個Band,這樣表演的方式可能就會不一樣,就不只是一群爸爸搖搖擺擺,可以再更專業或有更不同的形象。
那我在旁邊聽到,就覺得這個點子不錯,因為我自己以前也玩樂團,有過樂團夢,後來因工作拍片停頓了,聽到他們這麼說,我也想陪著他們完成這個夢。因為我的私心,所以我就在旁邊敲邊鼓,跟他們說:「好啊!很好啊!樂團,還好,不難阿!只是多幾個人玩樂器,你們照顧這個孩子這麼辛苦都可以,那學樂器應該沒有什麼。」那這幾個爸爸一聽就覺得:「喔?真的嗎?那就來試試看。」對這幾個爸爸來說,自從他們孩子生病之後,生活很簡單也很平淡,他們就是照顧家庭和工作,沒有其他的社交活動。所以當他們的生活蹦出這個小小的樂趣,似乎還蠻值得期待。 
可否請您談談當初如何邀請到「四分衛」樂團主唱阿山來擔任樂團教練?
黃:我之前因為做一些短片認識了四分衛的阿山,請阿山幫我當過演員,也做過配樂,後來一直都有聯繫,所以他也知道我在拍這部片。當他聽到有一群中年大叔竟然到這個年紀才要組樂團,而且裡面有一半以上不會樂器,他就覺得很有趣、好奇,想認識這些爸爸的情況,也想了解甚麼是罕見疾病。所以我就帶他拜訪每個家庭,當他看到爸爸和孩子相處的狀況時,他覺得很感動,因為阿山自己也是兩個孩子的父親,所以看到這些爸爸這麼辛苦,覺得他們真是太可敬可佩。也因此,他一回去就很有想法的寫了兩首歌,那些歌後來就變成電影裡的歌曲,也就是「睏熊霸」練的歌,四分衛即將出的新專輯當中也有收錄,描述的都是父親對孩子的愛。阿山感動之餘,就說既然要組樂團,不如就讓他當他們的教練,並介紹適合他們的老師,所以他也把樂團夥伴拉進來,這樣一陪伴就是兩年。

 四分衛樂團主唱阿山(右前一),和「睏熊霸」樂團成員。
(圖片來源:一首搖滾上月球粉絲頁)
「睏熊霸」決定參加海洋音樂祭的構想是由誰發起和主導的?
黃:剛組團時,除了組過團的鼓手勇爸之外,大家都還不太清楚甚麼叫做「搖滾樂團」,或者到底該練成甚麼樣子,表演狀態是甚麼,因為他們沒有去聽或去看這樣表演的經驗。所以在成團之前的夏天,我就帶他們到貢寮海洋音樂祭,裡面都是搖滾樂團,讓他們去看看這些年輕人玩團是甚麼樣子。我們一起搭火車去福隆,路上爸爸們都很開心,因為他們很少有機會出去散心、出去玩,而且是媽媽沒有跟孩子沒有跟,就六個大男人。在那邊他們很開心也很放鬆,要不在沙灘上奔跑、跟著音樂搖擺,就是躺在沙灘上聽音樂。
在黃昏回程的火車上,我就問爸爸:「怎麼樣?這樣的音樂可以接受嗎?會不會受不了?」爸爸就說:「不會啊!還蠻輕鬆的,看它們年輕人很有活力。」那我就說:「好,那我們這個樂團明年也要來這裏,但不是台下而是上台。」爸爸們當下覺得不太可能,但我告訴他們「當然要試試看,不試怎麼知道,再說練團總要有個目標,反正表演是一年後的事情。」總之便是希望以這個當作目標,這樣大家會比較積極一點,爸爸們也說好。阿山接手之後,他就認真的規劃排練進度,告訴爸爸這不是開玩笑的,大家就依照海洋音樂祭要的報名方式來安排,例如:報名至少要錄三到五首自創的歌曲,他們就依此規劃多久要有一首、練習進度、甚麼時候要錄音,甚麼時候要報名等等。樂團剛開始跑時基本上都是阿山在和他們討論,我就是有空就去拍,沒空我就放著他們自己進行。
他們的團名是這些罕爸生活最大的渴望,罕病家庭的父母最欠缺睡眠,您在拍片的時候也跟這些不同的家庭過了幾段這樣的生活,可否請您分享當時的心情?
黃:對我來說,拍紀錄片比較像跟著被攝者一起生活,但我並不是在旁邊永無止盡的拍,而是抓一些重要的事件跟時間點,例如事件的開始與結束,而中間全程我都會陪在旁邊。會抓事件的頭跟尾,是因為我覺得事件正在發生的時候也許不是最重要的,要去看的,反而是一個人在事件發生之前跟之後的狀態差異,例如:要去參加比賽前跟比賽後,錄音前或錄音後,要去參加海洋音樂祭的前一晚是甚麼樣子。在他們家一起過一天,某種程度就像是今天去朋友家住一晚,或跟著他們去玩一天。也因為我已經拍攝很久了,所以在他們家時,並不會一直很緊迫逼人的想拍到一些甚麼,有時候可能去了一天,攝影機卻拿起來沒幾次,但抓拍的都是我自己有所感受或是很重要的東西。
這樣的陪伴的過程很重要,因而人物和畫面在鏡頭裡頭的狀態,也都能夠是我作品裡想要呈現的自由自在的狀態,因為長期的陪伴,讓他們習慣一整天下來就是做自己的事情,不用配合也不用在意我,我只是在自己覺得適合的時候把攝影機拿起來,我也不會去介入他們、引導他們干擾他們,像是觀察的角色。對照上次的《飛行少年》,我這次《一首搖滾上月球》做了一點不同的嘗試,把訪談的比例降到最低,盡量做得有點像劇情片,讓人在畫面或情境裡面去呈現他們的生活,這樣人物和人物之間的對話就是最自然的。也因為這樣,拍攝當下的敏銳度和觀察力就要更強一點,否則就會不知道自己要拍甚麼。
您在這次的片中帶我們看到六個不同罕病家庭的生活,而本片又是花了五年完成拍攝工作,面對這麼龐大的紀錄資料,進行剪接時如何取捨?可否和我們分享您的感想?
黃:這五年拍下來的素材檔案,容量高達12T,裝滿十幾顆硬碟。光聽打的量也非常龐大,我邊拍其實就邊整理了,而要剪接這個故事前,我會把所有東西先在紙本上看過一次,把每一個人五年間發生過的事件,先按照時序整理出來,在開始想該怎麼樣就手上的素材去鋪陳、架構,我再按照這樣的架構慢慢縮小範圍。初剪大概花了半年,剪出五個多小時的影片,雖然已經割捨很多東西,這個版本裡每個爸爸的人生過程都還是有很完整的起承轉合。但這樣的篇幅還是太過冗長,要講的東西也太過飽滿,所以和監製討論後,就想辦法把篇幅縮在兩小時內。而這次修剪的重點,是在六個爸爸生命樣貌雷同的地方,留下最具代表性的那一段,例如說:談孩子生病或上學,如果三個都有上學我就從中挑一個,小孩生病我也是留下狀況最特殊的事件,其他的就都割捨。我知道沒有辦法讓六個人都很清楚完整,我就把這六個人變成一個樂團,做成一個單一主角的形象,整理出讓觀眾在戲院觀看的時間範圍內可以理解的內容。
鄭爸的故事曾被您剪成紀錄短片〈地瓜阿爸〉,於「新北城市印象紀錄片」徵件計畫中獲選並進行播映,片中更完整的呈現了鄭爸的生活,之後也會為其它的罕爸剪出他們自己的紀錄短片嗎?
黃:新北市的〈地瓜阿爸〉的誕生,就像它的活動宗旨,這個徵件是為了輔助正在進行中的長片,能因此獲得一點點資源,當年補助金額是二十萬,從今年起是二十五萬,拍紀錄片很需要資金,所以我們就配合這個活動的美意,從鄭爸的生活剪了一篇這樣的短片出來。在《一首搖滾》上映之後,理論上不會再幫其他的罕爸擠出個別的短片。
片中有個發生在小年夜的插曲令人印象深刻,您在這段開頭先讓觀眾看到勇爸空蕩蕩的客廳播著小胖威力症患者父親帶小孩尋死的新聞畫面,隨後您才把鏡頭轉到到勇爸,跟他到派出所把同樣罹患小胖威力症的孩子領回,觀眾若一開始沒有仔細看,很容易誤以為是勇爸一家發生不幸,請問為何這樣處理?
黃:主要是因為時間點的巧合,新聞裡也提到年關將近竟然發生這樣的不幸,後來剛好除夕夜當天,也發生勇爸小孩跑出去的事件,這兩個事件相連性非常的大,都是單親爸爸,也都開計程車,劇情張力非常強。同時,決定把這個新聞剪進來,也是想透漏一些清楚的資訊──在這樣的生活壓力之下,下一個輪到的可能就是勇爸,或是其他任何一位罕爸,這則新聞也清楚讓我們看到這些罕爸隨時都會落跑,落跑的方式包括最糟糕的自殺。同時我也透過對照這段新聞讓大家知道,這些罕爸現在如此堅強,就是想擺脫這樣的命運。我也想讓觀眾在一開始看到這則新聞時,可能會稍微緊張,等到他們發現不是勇爸,再回去看待這些罕爸的生活時,他們的眼光又會不一樣。
您讓觀眾看到「睏熊霸」樂團排練的同時,也伴隨音樂穿插了他們照顧小孩的辛勞畫面,這樣的手法很有渲染力,但商業發行的紀錄片的敘事法是否就應該以訴諸情感為主呢?
黃:對我來說,紀錄片創作最大的意義和價值,不在於藝術層面上這部片拿了多少獎,在藝術形式上突破對我而言並不難,但是他卻沒有溝通的效果。而是我希望我的作品能夠和觀眾溝通,觀眾看得懂、理解、而且喜歡它。看得懂包括他看的懂導演想說什麼,甚是導演沒有直接跟你說教的地方,他也自己延伸反思。我希望透過我的作品造成一些好的影響,包括《飛行少年》也是,所以我不會用一些艱澀難懂的形式,或是所謂的各種學院的理論。我的作品也不一定要在院線上映,上映與否只是在於資金夠不夠,我又希望這個片子能有多大的能量,有多少人可以看到這部影片。
而在《飛行少年》中我也有一段類似的處理,我用一段音樂,讓這些小朋友半年的時光像MV一樣帶過。而在《一首搖滾》之中也是這樣,只是剛好他們原本就已經有一段音樂,而這首歌也是他們生活的寫照,所以我就搭配這首歌去講他們生命、家庭的歷程,這只是一種形式的選擇而已,倒不是考量這樣是不是夠通俗、夠不夠感人。
我覺得「感動」是一部片最基本的元素,若你想讓觀眾願意把你的片子看完,而且看得懂、覺得好看,並且因為這部片開始有一些延伸與影響,讓他們「感動」是絕對需要的,但是我認為感動不該只有正面的流眼淚,包括反省、改變、內在的衝突,我都把他歸類為「感動」。現在上院線的紀錄片也很多,有一窩蜂的導演要去拍激勵人心、勵志、跟感動的電影,我覺得那樣的詮釋都太表面了,我認為感動最大的意義是,讓最難的是讓來自不同背景的觀眾,因為這部片子而開始行動。這可能包括了:我要改變對於弱勢家庭觀感、對於看待人生或世界的角度。這才是我每次透過影片所想達到的。
讓觀動感動的關鍵應該從「人」還是「議題」出發?
黃:我拍的故事還是以人為主,而對我而言,很重要的元素是「真實」,這才是撼動人心的最大力量。這力量來自於你讓大家看到這個世界上居然有這樣的人存在、過著那樣的生活,而我竟然從不知道,這就是紀錄片的力量和魅力所在。比起劇情片天馬行空的想像力帶來的感動是不同的,大家可能因此感到有趣、居然可以想到這樣。但對紀錄片來說,「真實」絕對是最重要最基本的,而你能怎麼呈現真實,又真實到什麼程度,就因每個導演的處理方式和能力而異。對我來說,就是讓主角在鏡頭中很輕鬆、自在的去呈現他生活樣貌,我便是把這樣生命的原味不加太多調味料,讓它呈現在觀眾面前。而如果我今天因為功力不夠,拍到不夠好的素材,回來就得做許多加工,可是我比較在意在拍攝現場和被攝者的溝通,和我自己當時的思緒,所以我會更要求自己每一次都把最新鮮的原味抓到,最後只是看你怎麼去呈現給觀眾。
林育賢導演(喵導)也在這次擔任您的監製,在它加入團隊之後,是否有額外給了你特別的協助?
黃:我跟阿喵認識滿多年了,也有滿多惺惺相惜的共通特質:我們都是拍紀錄片起家,風格也很接近──他當年拍了《翻滾吧!男孩》,我拍了《飛行少年》,特別在當時紀錄片氛圍還沒那麼活潑時,我們是比較寂寞的,當時大概就是他、楊力州、和後來的我,才開始有一些有別於之前台灣紀錄片風格的作品,當然我們也遭受了許多壓力和質疑,認為我們拍的不叫紀錄片,所以我們幾個人是很惺惺相惜,彼此間有滿多東西可以聊的。喵導也知道我這部片拍滿久的,加上他的歷程,他也只能鼓勵我一直拍下去,我們不曉得何時結束,作品又會片成什麼樣子,但是時候到了的時候,你就知道該怎麼做,在這樣的朋友鼓勵之下,我雖然也經歷不少徬徨的時刻,仍舊把它拍完。拍到最後差不多了,樂團的狀況也出現了,在跟他討論時,他就說「有看到囉,差不多可以囉。」那時我們也評估這樣的故事看來能量滿大的,滿大眾化的,我們可以來推推看上院線,讓更多人看到,不是電視播完再出DVD而已。但是我沒有任何院線發行的經驗,而阿喵在這方面經驗比較多,在電影的後製到宣傳都走過一遭了,所以我就厚著臉皮請他當我的監製,他也滿願意用他的經驗陪著我讓這部片在後期進行更順利。因為有他的幫助,在後製的階段我們能和一些劇情片的專業工作人士一起合作,包括剪接、配樂都是,他們幫忙把這部片的質感和程度拉高,讓觀眾不會進到戲院後覺的這部片只要在《紀錄觀點》播一播就好了。
這幾位罕爸在上映之後也面臨緊鑼密鼓的宣傳和訪問行程,是否會在他們身上或家庭中增加負擔?
黃:負擔一定會有。但當初這些爸爸願意敞開家門和心門,讓我拿著攝影機走進來時,他們心中也很清楚為什麼要讓自己在鏡頭前暴露他們生活的一切:目的就是他們想讓社會對這些族群更了解、消弭偏見,甚至去鼓勵其他被誤解、在生命中走不出來的任何人。他們也知道這個電影上映後會造成很好的回響,宣傳也很重要,這段宣傳也最累。我告訴這些爸爸只要把握一個原則:任何宣傳活動只要違背到你們的孩子和工作,就以他們為主,這些宣傳都不用參加,也不用勉強。有能力,心甘情願再來,這是我和他們之間的默契。像是這禮拜巫爸的孩子動手術,比較危險,所以他就沒有參加任何宣傳行程,我們也都理解。我們很清楚這部片的初衷是要造成好的影響,而不是要讓他大紅大賣,大家賺大錢,所以大家還是做好我們基本該做的,顧好各自的家庭,行有餘力,我們再做更多。
陳可辛導演此次也透過他的電影公司,將《一首搖滾上月球》介紹給香港觀眾,而要讓紀錄片登上香港大銀幕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否和我們分享聽到這項消息時的心情,當時陳可辛導演又是怎麼看您的電影呢?
黃:這是我們拍紀錄片最大的成就跟滿足,因為你永遠都不曉得,在你盡心盡力做完這件事情之後,能夠產生什麼影響。參加台北電影節,我們都很在意是否能拿到觀眾票選獎,因為那代表我所在意的。更讓我意外的是,在影展結束一陣子之後,評審團主席陳可辛導演竟然主動聯繫我們,他覺得這部片很感動他,而且很棒,所以他希望簽下這部片的版權,在香港上映,甚至在東南亞的好幾個國家一起發行。遇到這件事,就會讓我覺得我在做紀錄片的想法跟方向是沒有錯的,因為你被看到了,而且還想辦法幫我讓這部片被更多人看到,也許下一個看到的人也會被感動而開始行動,這是我很樂見的發展。
最後請導演給各位讀者一個不可不看《一首搖滾上月球》的推薦語。
黃:《一首搖滾上月球》就是一個會讓你不斷在絕望當中看到希望的故事,也會讓你找到愛跟家庭真正的價值。

(攝影:洪健倫;劇照提供:牽猴子整合行銷)

《一首搖滾上月球》(英文:Rock Me To The Moon)

維基百科連結網頁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80%E9%A6%96%E6%90%96%E6%BB%BE%E4%B8%8A%E6%9C%88%E7%90%83

《一首搖滾上月球》英文Rock Me To The Moon),是一部由黃嘉俊執導的2013年紀錄片,描寫臺灣罕見疾病家庭的生活壓力及病友之間互相扶助的情誼,與六個罕病家庭的父親共組「睏熊霸」樂團,以登上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表演為目標的奮鬥歷程[1]。本片獲第15屆台北電影節「觀眾票選獎」[2] 與第50屆金馬獎「最佳原創電影歌曲」

影片綱要[編輯]

來自六個家庭的父親,職業從國中教師、網站設計師、捏麵人師傅、課輔班老師、教會行政主任到計程車司機都有,相同的是家中都有罕病兒。罕病爸爸們組成樂團,有鍵盤手「巫爸」、鼓手「勇爸」、貝斯手「鄭爸」、吉他手「李爸」、薩克斯風手「潘爸」、還有主唱「歐陽爸」,由四分衛擔任教練,六人從不會使用樂器到站上海洋音樂祭舞臺,面向大獻唱《一首搖滾上月球》。除了照顧家中的罕病兒與日常工作,還得為了登臺表演擠出時間練習,導演透過鏡頭紀錄罕病家庭的堅毅,旨在讓觀眾理解罕見疾病,並感受不同家庭面對罕病兒所展現的愛與能量。[4]



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關於偽造文書罪

法規目錄 http://laws.mywoo.com/3/8/461/29.html


第 一五 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法官解釋(1)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67)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430)  行政函釋(1) 
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法官解釋(1)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19)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06) 
第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大法官解釋(2)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17)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52)  行政函釋(4) 
第213條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17)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98)  行政函釋(1) 
第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大法官解釋(1)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6)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76)  行政函釋(4) 
第215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大法官解釋(1)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6)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56)  行政函釋(1) 
第216條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大法官解釋(2)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36)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226)  行政函釋(2) 
第217條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11)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53) 
第218條偽造公印或公印文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公印或公印文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大法官解釋(1)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11)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29) 
第219條偽造之印章、印文或署押,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24)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58) 
第220條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
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大法官解釋(1)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12)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24)  行政函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