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存檔
-
▼
2017
(306)
-
▼
6月
(31)
- 完8。暑假快樂!!!
- 鬆餅日...謝謝詠歆媽咪提共好玩的東西!!!
- for anna 88
- 蘋果姐姐與草莓姐姐的舞蹈教室凹凹凹
- 玻璃詩 終\
- 骨牌效應...哈哈哈
- 數乙眷 m6810 答案
- 第三周 玻璃詩
- 6/14的法律課
- 國C891011 答案
- 數卷 M79甲卷+乙卷
- 霸凌的種類
- 網路霸凌
- 民法第13條 & 第187條 &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4條
- 關於校園霸凌定義與其法律責任
- 少年之保護處分有哪些?如何執行?
- 霸凌行為應負之法律責任
- 玻璃詩 第二周
- 塑膠的來源
- 台客劇場》揭開澎湖海邊的真相...沒有自然而然乾淨的海灘滴
- 台客VLOG》每一個人都是媒體公司...塑膠如何傷害環境
- 國14 小丙
- 國14 小乙
- 三ㄐ一 ㄢˋ客
- 莫名其妙的骨牌
- 玻璃詩 第一周
- 自製紫水晶、藍水晶
- 展覽介紹:「失重樂園-河口洋一郎的衍化論」
- 肋師手機爆掉...有事賴聯絡囉
- 台北當代藝術館上面的介紹
- 6/1校外參觀作品介紹 「失重樂園-河口洋一郎的衍化論」
-
▼
6月
(31)
2017年6月30日 星期五
2017年6月29日 星期四
2017年6月28日 星期三
2017年6月21日 星期三
2017年6月15日 星期四
6/14的法律課
6/14日給全班上了一堂法律課
資料都呈現在班網上了
先是談校園霸凌的分類
然後談到當校園霸凌發生時
學生 家長 校方 三方的法規法條及刑責
霸凌狀況發生至今已一個多月
分別有肢體、關係、語言、網路霸凌四種
竟然完全沒有一位同學來告訴老師
直到這周二終於有正義人士說出
從下周開始
本班決議一人一本周記
收與發都是學生與我一對一
此為本班的秘密文件
但若經過這一系列的輔導之後
又出現類似校園霸凌的事件
不論是個人霸凌或是團體霸凌之行為出現
事件就直接進入學校處理校園霸凌事件的行政程序
孩子是每位父母的心頭肉
霸凌此風不可長
需要大家共同來關心
才真的可能圓滿解決
肋師
資料都呈現在班網上了
先是談校園霸凌的分類
然後談到當校園霸凌發生時
學生 家長 校方 三方的法規法條及刑責
霸凌狀況發生至今已一個多月
分別有肢體、關係、語言、網路霸凌四種
竟然完全沒有一位同學來告訴老師
直到這周二終於有正義人士說出
從下周開始
本班決議一人一本周記
收與發都是學生與我一對一
此為本班的秘密文件
但若經過這一系列的輔導之後
又出現類似校園霸凌的事件
不論是個人霸凌或是團體霸凌之行為出現
事件就直接進入學校處理校園霸凌事件的行政程序
孩子是每位父母的心頭肉
霸凌此風不可長
需要大家共同來關心
才真的可能圓滿解決
肋師
2017年6月13日 星期二
霸凌的種類
◎霸凌的種類
校園霸凌按照欺凌手段、方式的不同,大致可區分為關係霸凌、言語霸凌、肢體霸凌、性霸凌、反擊型霸凌、網路霸凌六大類。在校受到欺凌的學生,可能發生逃學、輟學、成績下降、情緒低落,甚至帶武器到學校的負面行為,有些學生會變得非常萎縮或沮喪,有些則會有暴力傾向出現,對學生一生的影響非常大,不容忽視,以下依照類別分述如後:
一、關係霸凌:最常見,容易被忽視
關係上的霸凌是最常見,也是最容易被忽視的,通常是透過說服同儕排擠某人,使弱勢同儕被排拒在團體之外,讓他們覺得被排擠。這一類型的霸凌往往牽涉到言語的霸凌,常會牽涉散播不實的謠言,或是排擠、離間小團體的成員。值得一提的是,此類霸凌伴隨而來的人際疏離感,經常讓受害者覺得無助、沮喪。
二、言語霸凌:肉眼看不到傷口,心理傷害大
此類霸凌亦相當常見,主要是係透過語言來刺傷或嘲笑別人,這種方式很容易使人心理受傷,
既快又刺中要害,雖然肉眼看不到傷口,但它所造成的心理傷害有時比身體上的攻擊來得更嚴重,
而且言語上的欺負與嘲笑很可能是肢體霸凌的前奏曲。
三、肢體霸凌:最令孩子恐懼
這是所有霸凌中最容易辨認的一種型態,它有著相當具體的行為表現,通常也會在受害者身上留下明顯的傷痕,包括踢打弱勢同儕、搶奪他們的東西等。另外,霸凌者通常是全校都認識的學生,他們對別人霸凌的行為也會隨著他們年紀的增長而變本加厲。
四、性霸凌:校園裡大開黃腔
類似性騷擾、性暴力,包括有關性或身體部位的嘲諷玩笑、評論或譏笑、對性別取向的譏笑、
傳閱與性有關令人討厭的紙條或謠言、身體上侵犯的行為,如以性的方式摩擦或抓某人的身體,
或是迫使某人涉入非自願的性行為等。根據McMaster(1997)的研究,認為「性霸凌」的具體表現
行為如下:
1.有關性或身體部位的有害玩笑、評論或譏笑:如黃色笑話、波霸、飛機場、矮冬瓜等。
2.對性取向的譏笑或是對性行為的嘲諷:男人婆、娘娘腔、同性戀都是對性取向、性行為的嘲笑。
3.傳遞與性有關令人討厭的紙條或謠言:孩子之間會流傳關於性的謠言,如誰和誰在廁所接吻。
4.身體上侵犯的行為:以性的方式摩擦或抓某人的身體,或是迫使某人涉入非自願的性行為中;
除嚴重的性侵害外,舉凡觸碰下體、屁股、胸部、脫褲子、 掀裙子、偷看上廁所、偷看換衣服,
或是學童間流行的遊戲俗稱「阿魯巴」、「草上飛」、「千年殺」皆屬此類。
五、反擊型霸凌:受害者與加害者一線之隔
這是受凌兒童長期遭受欺壓之後的反擊行為。通常面對霸凌時他們生理上會自然的予以回擊;
有的時候被害者則是為了報復,對著曾霸凌他的人口出威脅。也有部分受凌兒童會去欺負比他更弱勢的人,這都屬於反擊型的霸凌。必須注意的是,有時此類霸凌的結果相當可怕,在美國甚至有孩子因受不了長期欺凌而攜槍至學校射殺同學與老師。
六、網路霸凌:速度快、管道多、殺傷力大
隨著網路世界的發展,另一種新興的霸凌方式-網路霸凌(cyber bully)也開始出現;孩子身處
資訊爆炸的環境,能以快速、多元且便利的管道來交友、聊天、玩遊戲,而在網路的世界裡,由於隱匿性高、傳播範圍無遠弗屆,孩子很容易成為網路世界的霸凌者。網路霸凌行為包括:孩子使用網路散佈謠言、留下辱罵或嘲笑的字眼等,倘若孩子經常從事這些行為,就是網路世界的霸凌者,依霸凌程度可分為
下列三種:
1.網路小搗蛋:已經做出一些會對別人造成傷害的玩笑舉動,但自己可能毫無自覺。
2.網路小混混:經常做一些危險、錯誤且應該受管教和約束的行為。
3.網路小霸王:重複且多次在網路上做出各種傷害人的舉動,而且已有犯罪之虞,需特別注意。
網路霸凌
青春專案宣導—反網路霸凌篇
資料出處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壹、 什麼是網路霸凌?
網路霸凌是透過資訊傳播科技,特別是手機和網路,故意使他人不安。 霸凌從過去一直存在,網路霸凌有別於其他形式的霸凌,網路霸凌有下列特性:
1、24小時/每週7天,以及侵入家庭/個人空間。
2、觀看者難以數計,傳遞快速。
3、網路霸凌往往出自匿名方式。
4、霸凌和受害者的檔案。
5、有些網路霸凌的個案並非出自有意。
6、每一個網路霸凌的事件本身都是證據。
貳、 網路霸凌類型
1、語言霸凌
2、文字霸凌
3、文本霸凌
4、肢體霸凌
5、關係霸凌
6、性霸凌
參、 面對網路霸凌
網路霸凌是一種霸凌的形式,社區師長應該知道如何採取因應的政策和歩驟。
1、支持受害者(Support)向受害者保證他們有權利表達遭受霸凌,轉介既有輔導支持系統,並通知家長。
2、調查個案(Survey)所有的霸凌事件應被妥善調查與紀錄,網路霸凌是一件嚴重的事,足以構成犯罪。目前已適用於騷擾、脅迫傳播的相關法案。
3、採取處置(Stop)
一旦確認有人遭受網路霸凌,他們需要改變態度和行為,設法求助。
肆、 對於青少年關鍵的安全忠告
1. 尊重他人(Consideration)
留心個人在網路上的留言,以及所傳輸的影像。
2. 三思後行(Care)
我們傳遞的內容可以快速傳佈、且一直留意網路上。
3. 看重密碼(Containment)
4. 封鎖霸凌行徑(Close)
學習如何封鎖並通報霸凌來源。
5. 拒絕傳輸回覆(Contained)
6. 保留證據(Conservation)
學習如何保存這些冒犯訊息、圖片、或線上留言。
7. 進行通報(Cnmmunicate)
(1). 向所信任的成年人通報,或打電話申訴
(2). 向訊息提供平台通報,查詢網路平台的事件通報管道
(3). 向校方通報,包含老師、或反霸凌的處理人員,尋求協助。
伍、 結語
科技的便捷,為青少年提供許多意像不到的的機會。然而,科技可能被誤用,也對青少年或成人造成傷害,特別是成為受害者。家長需要協助青少年在網路上許多學習、社交的機會中,知道如何因應其中的危險。
網路霸凌是新科技所不被接受的一面,我們需要採取預防和因應行動,且公開這些自我保護的行動。學校可以有效協助青少年分辨及面對,並提供必要的協助訊息與機制。
網路和手機具備轉化青少年生活得更好的潛能。然而,一旦被誤用,也引發真實的傷痛。
1、語言霸凌
2、文字霸凌
3、文本霸凌
4、肢體霸凌
5、關係霸凌
6、性霸凌
參、 面對網路霸凌
網路霸凌是一種霸凌的形式,社區師長應該知道如何採取因應的政策和歩驟。
1、支持受害者(Support)向受害者保證他們有權利表達遭受霸凌,轉介既有輔導支持系統,並通知家長。
2、調查個案(Survey)所有的霸凌事件應被妥善調查與紀錄,網路霸凌是一件嚴重的事,足以構成犯罪。目前已適用於騷擾、脅迫傳播的相關法案。
3、採取處置(Stop)
一旦確認有人遭受網路霸凌,他們需要改變態度和行為,設法求助。
肆、 對於青少年關鍵的安全忠告
1. 尊重他人(Consideration)
留心個人在網路上的留言,以及所傳輸的影像。
2. 三思後行(Care)
我們傳遞的內容可以快速傳佈、且一直留意網路上。
3. 看重密碼(Containment)
4. 封鎖霸凌行徑(Close)
學習如何封鎖並通報霸凌來源。
5. 拒絕傳輸回覆(Contained)
6. 保留證據(Conservation)
學習如何保存這些冒犯訊息、圖片、或線上留言。
7. 進行通報(Cnmmunicate)
(1). 向所信任的成年人通報,或打電話申訴
(2). 向訊息提供平台通報,查詢網路平台的事件通報管道
(3). 向校方通報,包含老師、或反霸凌的處理人員,尋求協助。
伍、 結語
科技的便捷,為青少年提供許多意像不到的的機會。然而,科技可能被誤用,也對青少年或成人造成傷害,特別是成為受害者。家長需要協助青少年在網路上許多學習、社交的機會中,知道如何因應其中的危險。
網路霸凌是新科技所不被接受的一面,我們需要採取預防和因應行動,且公開這些自我保護的行動。學校可以有效協助青少年分辨及面對,並提供必要的協助訊息與機制。
網路和手機具備轉化青少年生活得更好的潛能。然而,一旦被誤用,也引發真實的傷痛。
民法第13條 & 第187條 &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4條
第 187 條 |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
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
,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
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
一部之損害賠償。
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
害時,準用之。
資料出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17 |
第 84 條 | 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因忽視教養,致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 ,或有第三條第二款觸犯刑罰法律之虞之行為,而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宣告 ,少年法院得裁定命其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 拒不接受前項親職教育輔導或時數不足者,少年法院得裁定處新臺幣三千 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連續處罰,至其接 受為止。其經連續處罰三次以上者,並得裁定公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 姓名。 前項罰鍰之裁定,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由少年法院囑託各該地方法院 民事執行處強制執行之,免徵執行費。 第一項及第二項罰鍰之裁定,受處分人得提起抗告,並準用第六十三條及 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六條至第四百十四條之規定。 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有第一項前段情形,情況嚴重者,少年法院並 得裁定公告其姓名。 前項裁定不得抗告。 法條出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10011 |
民法(民國 74 年 06 月 03 日 與現行條文同) | |
---|---|
第 13 條 |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
現行條文 | |
民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 |
第 13 條 |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法條出處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4.aspx?lsid=FL001351&lno=13&ldate=19850603 |
關於校園霸凌定義與其法律責任
資料出處
file:///C:/Users/User/Desktop/09.pdf
關於校園霸凌定義與其法律責任
一、教育局有關校園「霸凌事件」通報等級?
答:凡符合下列五項要件者,即列入甲級通報的「霸凌事件」:
1. 具有欺侮行為
2. 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3. 呈現生理或心理侵犯的結果
4. 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5. 其他經防制霸凌因應小組認定為霸凌個案者
二、學生如果被霸凌該如何尋求資源?
答: 可以透過以下支援尋求協助:
1.向導師、家長反映(導師公布聯絡電話及電 子信箱予學生及家長)。
2.向學校投訴信箱投訴。
3. 向縣市反霸凌投訴專 線投訴。
4. 向教育部 24 小時專線投訴(0800200885)。
5.於校園生活問卷 中提出。
6.其它管道(警察、好同學、好朋友)
三、有關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說明學生部分:
A 刑法部分
強制
⬛依刑法第 304 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 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 3 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亦 處罰之。
恐嚇
⬛依刑法第 305 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 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 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 下罰金。
⬛依刑法第 346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 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 付者,處 6 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 1 千元以下罰金。其獲得財產上不法之利 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處 罰之。
侮辱
⬛依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公然侮辱人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
誹謗
⬛依刑法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 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 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 2 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千元以下罰金。對 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B 民法部分
民事 侵權
一 般 侵 權行為
⬛依民法 184 條第 1 項,故意或過失,不法侵 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 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侵 害 人 格 權 之 非 財 產 上 損 害 賠償
⬛依民法 195 條第 1 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 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 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 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 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 之適當處分。
法定代理人就學生所為霸凌行為部分:
兒童及少年屬民法第 13 條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人,如其成立民事上侵權行 為,法定代理人依同法民法第187條 應負連帶責任。
四、學校教育人員如果未依法通報校園霸凌,會有何責任?
答: 校長身為教育人員,校園霸凌應依法通報,未依規定通報而無正當理由者,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61 條規定處以罰鍰,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 長成績考核辦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其如屬違反法令,而情節重大者, 得記 1 大過,教師亦有相關類似規範。
file:///C:/Users/User/Desktop/09.pdf
關於校園霸凌定義與其法律責任
一、教育局有關校園「霸凌事件」通報等級?
答:凡符合下列五項要件者,即列入甲級通報的「霸凌事件」:
1. 具有欺侮行為
2. 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3. 呈現生理或心理侵犯的結果
4. 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5. 其他經防制霸凌因應小組認定為霸凌個案者
二、學生如果被霸凌該如何尋求資源?
答: 可以透過以下支援尋求協助:
1.向導師、家長反映(導師公布聯絡電話及電 子信箱予學生及家長)。
2.向學校投訴信箱投訴。
3. 向縣市反霸凌投訴專 線投訴。
4. 向教育部 24 小時專線投訴(0800200885)。
5.於校園生活問卷 中提出。
6.其它管道(警察、好同學、好朋友)
三、有關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說明學生部分:
A 刑法部分
強制
⬛依刑法第 304 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 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 3 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亦 處罰之。
恐嚇
⬛依刑法第 305 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 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 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 下罰金。
⬛依刑法第 346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 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 付者,處 6 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 1 千元以下罰金。其獲得財產上不法之利 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處 罰之。
侮辱
⬛依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公然侮辱人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
誹謗
⬛依刑法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 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 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 2 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千元以下罰金。對 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B 民法部分
民事 侵權
一 般 侵 權行為
⬛依民法 184 條第 1 項,故意或過失,不法侵 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 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侵 害 人 格 權 之 非 財 產 上 損 害 賠償
⬛依民法 195 條第 1 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 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 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 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 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 之適當處分。
法定代理人就學生所為霸凌行為部分:
兒童及少年屬民法第 13 條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人,如其成立民事上侵權行 為,法定代理人依同法民法第187條 應負連帶責任。
四、學校教育人員如果未依法通報校園霸凌,會有何責任?
答: 校長身為教育人員,校園霸凌應依法通報,未依規定通報而無正當理由者,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61 條規定處以罰鍰,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 長成績考核辦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其如屬違反法令,而情節重大者, 得記 1 大過,教師亦有相關類似規範。
少年之保護處分有哪些?如何執行?
資料出處 司法院 http://www.judicial.gov.tw/QnA/content.asp?seq=172 少年之保護處分有哪些?如何執行? | ||||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之規定,保護處分計有下列4種:
甲、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 ||||
[少年及家事廳,2008/05/21更新] |
霸凌行為應負之法律責任
以下連結來自教育部 防治霸凌校園專區
https://csrc.edu.tw/bully/law.asp
https://csrc.edu.tw/bully/law.asp
|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