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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公告: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意圖性騷擾行為通報與處理程序流程

公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意圖性騷擾行為通報與處理程序流程

1.即日起,相關事件自校方知悉24小時內,校方逕行進入法定通報程序。(詳情見流程圖)
2.啟動性平會申請調查由學校提出檢舉
3.性平會小組成立,若調查後成案,校方會申請社會局介入家庭關懷。學生則依成案後性平會的決議做後續處理。


目前對於12歲以下的犯行孩童並無直接刑法法條
其監護人則有民法相關罰則可由法律途徑被求償與刑罰
以上相關的法條內容在前面幾條班網貼文可見

而行為人年滿12歲後
行為事件在民法與刑法追訴年限之內(最短2年)
行為當事人與其監護人
還是可以依法被提起告訴
進入刑法與民法的雙重司法程序

當然以上是一般法律常識的敘述
實際事件到底會怎麼判
還是依案件本身而結果各異

真的遇到一直憋到孩子們畢業再來翻案的事主
也不是沒有過
但真的也就這麼1、2樁案例
基於導師的立場
對全班做充分的告知
是應該的

希望全班孩子們
都平平安安、圓圓滿滿
順利開心的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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