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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

校規關於學生使用手機規範


(三)學生生活相關規範
第32條規定
  學生若有連絡家長等需要,得經級任老師同意後,攜帶手機至校,但不得作為遊戲、聽音樂等其它用途。98.08修訂增列】

訓導處表示
目前尚在研擬詳細的學生校內手機使用規範
在尚未公布之前
若學生有不當使用手機情形發生
就請學生一早到校時
先將手機放置老師保管放學歸還
期間有需要用手機時
請和老師說明緣由後
由老師判斷是否給學生打
若還有使用上問題
則訓導處會寫一張同意書之類的書面通知家長

班上目前規定如下
現在孩子幾乎都拿智慧型手機
有的手機價格屬高價物
若有遺失學校無法負責
所以為減少遺失風險
請有手機同學
1.一律將手機收在書包中,不可拿出手機把玩

2.上課不准打手機
3.下課有需要則先通知老師,再取出手機打電話



其實沒帶手機的同學是多數
同學有需要聯絡家長
都是告訴老師
老師直接通知家長

同學打給家長
幾乎都在通知家長已進到學校
以及放學後聯絡家長用
在校上課期間
沒必要時時用手機找爸媽聊天

以上目前關於學生在校手機使用的規定

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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