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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6日 星期三

關於參觀雙年展帶照相機之北美館的規定

先感謝
羿臻媽媽 心元媽媽 詠晴爸爸 
陪同學一起出遊
幫忙照顧同學!
感恩感恩!!!


經電聯北美館後
得到資訊如下:

請要申請照相的同學
至北美館1樓大廳服務台集合
將數位學生證(有照片的身分證明皆可)抵押服務台
填寫申請參觀雙年展使用照相機的表格
然後館方會給一張*可掛式使用証*
請同學掛在胸前以利工作人員查詢
這樣就可以在雙年展的1樓和2樓拍照
但是除此之外的場地依然不准拍照

展場拍照不准開閃光燈
所以請同學先在家中練習
不開閃光燈拍照的功能

ps:相機也是屬於高價物品
    還是建議同學校外參觀時
    盡量不要攜帶高價物品
    若發生遺失、損壞等狀況
    因為要照顧全班學生出遊
    屆時實在無法處理
    尚乞見諒!!!

若有其他校外教學問題
請直接電我 0982357255
謝謝!

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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